音乐学院 2020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
为保证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学科交流,提高培养质量,根据学校《福建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闽师研〔2019〕24 号)和《关于做好 2020 年接收优秀
一、接收名额
接收推免硕士生 20 名,直博生 1 名。
各招生专业在留有一定名额用于招收统考生的基础上,可接收校
二、接收对象
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校内、外
三、接收条件
(一)硕士研究生
接收的校内、外推免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 380 分。
(二)直博生
接收的校内、外推免生本科期间均应以第一作者在 CSSCI 来源期
四、接收程序
(一)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督查组和接收复试
(二)学院制定年度接收推免生工作方案和复试要求,并于接收
(三)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
(四)学院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通
(五)学院于 10 月 19 日前对取得推免生资格的申请者进行若干
确认情况确定并公布拟接收名单。
(六)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我校医院组织的体检或提交三甲医院
(七)学院尽可能为拟录取的推免生提前学习规划创造一定的条
(八)拟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
学院咨询电话:0591-22868050;学院监督电话:0591-22868065;
校 研 招 办 咨 询 电 话 : 0591-22867434 ; 校 监 察 处 监 督 电 话 :
音乐学院
2019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