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院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工作办法及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接收工作,完善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我院研究生招生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福建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闽师研〔2019〕24号,和《福建师范大学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实施方案》(闽师研〔2018〕26号,下称《卓越中学教师计划》)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及实施方案。
一、学院成立2020年推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督查组、接收复试小组。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接收名额、专业、对象
可接收取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学院本次推免工作拟接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共计16名,将根据接收工作实际,在总接收指标内,对各专业接收名额进行适当调整。
三.复试内容:
(一)专业素质和能力:专业笔试:命题创作(命题设计)、外语口语和听力考核面试。
(二)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面试、专业知识考核面试。
四.复试成绩比例:总成绩100分。
(一)笔试:命题创作(命题设计)(70%)
(二)专业知识考核面试(20%)、外语口语和听力考核面试(10%)
(三)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考核面试(合格或不合格)
五.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总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二) 按照复试总成绩依次录取,各专业复试第一名录取为学术学位研究生(如考生志愿录取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则学术学位研究生录取依次递补)。
(三)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名单由学院报研究生院,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最终审核确定。
(五)拟录取的推免生在录取当年入学报道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毕业学位的,或受到处分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六.复试安排
(一)学院根据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称“研招网”)考生的报考情况,对考生进行审核,在研招网上通知审核合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
(二)学校规定复试时间段为9月25日至10月20日,学院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复试录取工作,时间定于10月15日。学院将及时公布复试成绩和拟接收的考生名单,并向参加复试而未被接收的考生反馈信息。(拟录取的考生须提交2019年9月1日以来推荐学校医院或其他三甲医院升学体检报告和《考生体检诚信承诺书》)。考虑到学院实际情况只进行一次复试。
七.工作要求与其他
(一)学院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学校要求做好推免招生重要信息的公开工作。
(二)对在推免生接收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向推荐学校和有关部门进行通报。
(三)联系方式:学院咨询电话:0591-22868079。校研招办:0591-22867434,校监察处:0591-22867115。
美术学院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