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 《福建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闽师研〔2019〕24号,下称《接免办法》)和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师大研〔2019〕51号)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
学院按《接收办法》要求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督查组、接收复试小组,全面负责本年度文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
二、接收名额及专业
1. 学院拟接收名额:40人。
2. 接收专业:
学术型专业(30人),具体名额为:中国现当代文学(5人)、中国古代文学(5人)、中国古典文献学(3人)、文艺学(3人)、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2人)、汉语言文字学(5人)、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3人)、戏剧与影视学(2人)、台湾文化研究(2人)。学术型专业接收名额含直博生申请人选。
专业学位(10人),具体名额为:学科教学(语文,8人)、戏曲(2人)。专业学位接收名额含“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6人。
接收推免生名额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统筹使用,在截止时间如有专业未使用的接收名额,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分配。
三、接收对象和条件
接收取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接收工作安排
1.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学院将按照《接免办法》于9月25日至10月20日期间开展复试、录取工作,确定并公布拟接收的考生名单(含直博生和《卓越中学教师计划》培养对象)。
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我校医院组织的体检或提交三甲医院升学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及要求详见校研究生院网页文档下载区)。
2.学院将为拟录取的推免生指定指导教师,为推免生提前进行研究生学习规划创造条件。拟录取直博生的指导教师为当年有招生资格且能带满一届培养对象的博士研究生导师。
五、复试内容及录取办法
1. 复试项目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虽不计分数,但采取一票否决制。
3. 依照《接免办法》执行,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拟录取的推免生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5.对于参加2019年本院大学生夏令营,被评为优秀学员的推免生,学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六、学费与奖助政策
1.学费。按学制年限收费,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0000元。
2.奖助政策。以推免生身份被我校接收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可享受学校“优秀生源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人8000元;确定为《卓越中学教师计划》培养对象的,另外享受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奖学金,每人8000元;直博生享受“宝琛创新奖学金”每人50000元。学校其他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详见《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yjsy.fjnu.edu.cn/)
七、其他相关要求按学校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八、如学校政策有新的变化,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将另行补充相关规定并公布。
九、接收推免生录取联系电话:文学院:0591-83465202,监督电话:0591-87318037。
校研究生招生办:0591-22867434,校监察处:0591-22867115。
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
2019年9月19日